坪山区2018年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首次试点大学区招生

  四、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

  (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购房发票(如购房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他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住宅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租住无任何房产证明房屋的(特殊房产):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

  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

  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

  应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出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8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

  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1)、(2)、(3)、(4)、(5)、(6)类人员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7)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不能出具房屋租赁部门租赁合同、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派位。

  (三)社保

  【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如果父母双方都有,建议都提供,避免因一方的社保审核不合格影响最终审核结果(家长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参保证明)。

  (2)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或双方是深圳户籍,无需提供社保卡,只需如实提交深圳身份证复印件。

  (3)如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亲或母亲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一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父亲或母亲的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

  如果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亲双方均为港澳籍或外籍,无需提供社保卡。

  (4)适龄儿童(少年)随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

  同时,属于孤儿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5)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加分材料的提供方法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五)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资料中,家长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的证件由第一志愿学校查验原件,用高拍仪拍照存档,特殊住房类等特殊材料的收复印件,所有的证明学校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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