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安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幼升小完整政策)

【导语】:2020年宝安区要申请小一学位的赶紧看过来,这里有一份申请指南,包含了幼升小完整政策哦。

  2020年5月7日,宝安区发布《宝安区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自此,宝安区2020年学位申请政策出炉。根据资料,黑喵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宝安区2020年小一学位申请全指南

2020年宝安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幼升小完整政策)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3.经认定的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二、申请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 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 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 身份证明:

  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 社保证明

  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4) 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3. 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以4月30日为基点往前推算,连续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

  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 台湾籍儿童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③住房证明: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

  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④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籍适龄儿童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

  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

  1. 家长提前准备材料。

  家长对照要求准备各项证件、证明材料。

  2. 家长网上报名

  (小一:5 月18 日—5 月24 日)

  家长对照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和学位类型,根据自己的住址,选择对应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

  步骤:登录招生网站——点击“小一报名”——阅读填写说明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资料——点击“保存”后打印报名表。

  小学一年级报名入口

  网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

  》》》宝安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报名入口 附网址、提示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小一 5 月24 日下午5 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 信息初核

  (小一:5 月25 日—5 月30 日)

  1.不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个人跟住建部门签订的公共租赁房合同)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只需将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

  2.需要到志愿学校现场初核的情况: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使用祖屋或特殊住房(含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到学校现场进行信息初核。家长网上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的所有入学证件材料扫描拍照,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后,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填报了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的,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家长到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进行初核,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未按时向学校递交或上传初审材料视自动放弃学位申请;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受理其入学申请。

  4.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下载模板签署后,上传至报名系统),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 部门审核

  (小一:5 月31 日—6 月21 日)

  公安、房产、住建、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对就读资格和积分进行审核。

  5. 家长核对

  (小一:6 月22 日—6 月24 日)

  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申请学校门口核对孩子的资格和积分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在6月24日下午5时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向申请学校提出复核申请,未按时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核。

  6. 部门复核

  (小一:6月28日—7月12日)

  相?职能部门对申请复核的学生资格或积分进行复核,以部门复核结果作为正式录取的依据。

  7. 学位安排与核查

  (小一:7月13日-7月22日)

  根据审核、复核结果和招生计划,依托招生系统,开展录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学区教育办检查录取结果是否准确。

  8. 家长查询录取结果

  (小一:7月23日-7月26日)

  1.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3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7月23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2.公办学校(7月24日):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或到填报的公办第一志愿学校查看录取结果,各学校在当日下午3点前将本校录取名单公告在校门口显眼位置。

  3.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7月26日):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于7月26日下午3点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第二批民办志愿的录取结果。

  4.补征集志愿(7月27日):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分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27日下午5点前到原初审的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如因特殊原因时间有调整,将在网上申请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公告,请家长留意。

  9. 新生报到注册

  (小一:7 月31 日前)

  在规定日期前,录取的新生到申请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决定。

  逾期不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四、志愿填报

  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申请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小一学位。

  (一)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共1个志愿,为选报志愿,可在全区范围选择,不限学区,如符合条件且被录取,不能参加后续包括公办、第二批民办的录取,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慎重选择。具体的招生单位名单和招生计划,在报名系统开放后,可登录系统查看。

  (二)公办志愿学校:为必报志愿,按照提供的住房选择所属片区内学校,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志愿顺序,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除外)。

  在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在共享学区内可选择多所学校;

  在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除可选择所在学区范围的学校外,还可选择被分享的学校;

  在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公办填报志愿示例:

  1. 共享学区:如果A、B 两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 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 三所学校组成共享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 个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以此类推。

  2. 分享学区:如果A 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 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 学校,第二志愿为B 学校,但是B 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 学校。如果A 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B、C 学校组合】或者D 学校学位,那么第一志愿为A 学校,第二志愿可以选择B、C 学校组合(因B、C 组合属于共享学区,即第二、第三志愿可以选择B 和C 或者C 和B),也可以第二志愿选择D,但是B、C、D 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能填报A 学校。

  3. 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1 所公办学校。

  志愿选项中含有“放弃该项志愿”的选项,家长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但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公办志愿才能保存。

  (三)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为选报志愿,共4个志愿,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不限学区。请家长了解收费及办学情况,谨慎选择。

  温馨提示

  1.选择志愿后,输入房屋编码后显示暂无数据的,请家长核实居住地址是否对应填报的公办学校所在学区,如家长填报的公办学校非家长的房屋坐落地址招生范围,则不会显示地址。如有疑问可咨询居住地所在学校。

  2.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报名、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放弃或选择志愿不合理造成未被希望入读的学校录取,责任自负。

  五、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录取办法:

  1.同时包含小学初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区内本校的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本校初中的,审核通过后优先录取。如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参照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

  2.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在区的统一招生系统平台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超过第一批招生计划的,参照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

  第一批民办志愿学校初一录取示例:

  (1)A学校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该校第一批录取计划为150人,资料审核合格的有145人,报名合格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这145人。

  (2)B学校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该校第一批录取计划为150人,资料审核合格的有180人,其中在B学校(本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有100人,在其他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有80人,则在B校就读的100人优先录取。优先录取完后,还剩余50个学位,但剩余未录取人数为80人,超过剩余计划,则这80人根据积分入学规则录取50人。

  (3)C学校是一所包含小学、初中办学层次的民办学校,该校第一批录取计划为150人,资料审核合格的有180人,其中在C学校(本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有155人,在其他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有25人,在C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合格人数超过计划数,则本校就读六年级的155人根据积分入学规则录取150人。在其他学校就读小学六年级的25人则没有机会参与录取。

  (二)公办志愿学校录取办法:

  按照审核部门核定的终审积分和家长的志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为确保公平、公正,录取工作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1.实行共享学区的学校,招生系统先将申请该共享学区学校的所有学生按照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然后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尊重志愿”原则按学生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计算机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 ……若干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首先将学生投给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取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依此类推。

  2.实行分享学区的学校,先行录取。未能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积分参与排队录取。例如:学生甲第一志愿填A学校,分享学区志愿填报第二志愿B学校,录取时,该生如因为积分未达到,没有被A学校录取,则与填报B学校志愿的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排队录取。

  3.实行单享学区的学校单独录取。

  4.因实行共享、分享、单享政策,采用电脑录取,招生系统录取结束并公告录取名单后,如有个别学生放弃公办学位,无法递补。

  5.最后一名同分的,采取以下规则录取: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宝安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按购房类、租房类、特殊住房类的顺序依次录取;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深户的按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的按其中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4)以上情况均相同的,深户的按父母其中一方入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按提交的房产材料中,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三)第二批民办志愿学校分流: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但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四个民办志愿参照公办学校共享学区的做法,按照平行志愿的方式,结合民办学校分流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一次分流工作完成后,如部?民办学校还有空余学位,符合公办就读条件未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原申报公办学校(第一志愿)补征集民办学校志愿,各学区教育办组织进行第二次分流,或回户籍地就读。

  六、学位类型划分、积分办法

  (一)录取方式

  公办志愿学校采用积分入学办法进行招生,录取时,根据新生综合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二)积分计算方法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1. 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2.加分项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三)职能部门核定积分

  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进行相关信息的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七?学区划分

  》》》宝安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一览

  八、特别提醒

  (一)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和填报网上信息。

  小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24日下午5时整,初一报名截止时间是:5月26日下午5时整,超过该时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新增或更改报名信息,请家长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程序,打印报名表。

  (二)为方便家长了解申请学校的新生报名情况,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在招生网站公布各学校的报名人数(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因为继续实行共享、分享学区,有关数据仅供家长参考。

  (三)在申请学位和学生入读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手机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请保持各项证明处于有效状态,例如居住证不能过期失效、房产不能转让、社保不能中止缴费、租赁凭证不能过期、计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等,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或积分。

  (四)在学生就读期间,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有重叠招生范围的学校之间禁止转学。

  (五)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和2020年学位预测,2020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录取分数较往年将会提高,请家长及时关注招生信息,提前做好入学申请准备。

  建议深户有房租房(基础分为65分和70分两种情况)的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

  请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请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儿童做好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延伸阅读:

  宝安区关于疫情期间办理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材料的温馨提醒

  2020年宝安区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提醒 5月上旬网上报名

  宝安区中小学积分入学办法新规实施 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为2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宝安】可获宝安区学位申请政策、报名系统入口、学区范围、学位锁定、积分自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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