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18年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首次试点大学区招生

【导语】:大家等了很久的坪山小一学位申请政策终于公布啦,赶紧看看今年政策有无变化?何时开始报名?

  一、招生对象

  在坪山区居住,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深圳市户籍儿童;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已取得小一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年级,重复申请的,一经核实,回原年级就读。

  二、小一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

  01、网上预报名(4月23日- 5月6日)

  【1】预报名填写志愿网站:

  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2】网上预报名填写志愿方法:

  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儿童身份证号码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写无误后,打印《坪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02、提交资料(5月7日- 5月11日)

  【1】交给第一志愿学校的资料:《坪山区201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与相关入学材料原件。

  【2】入学材料齐全并按时办理的,学校审核员会在网上报名表上签字盖章;回执一份给家长,学校留存一份并接收相关材料。材料不齐或未按时办理的,学校不予受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递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网上报名志愿信息将被删除。

  03、审核资料(5月12日- 6月12日)

  入学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

  04、公示初审结果(6月13日- 6月15日)

  学校在校门口公示各部门审核结果,家长亦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看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重新复核,并在6月15日下午5时前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需要复核的相关证明材料。

  05、复核异议资料(6月18日- 6月29日)

  申请复核的材料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送至公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并最终依据复核结果安排学位。

  06、公布录取名单(7月6日)

  【1】家长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或直接到第一志愿学校公示栏查看录取名单。

  【2】第一志愿未录取的处理:符合就读条件但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教育部门将依据其类型积分进行分流,在规定时间未到分流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学位(家长自行联系学校,学校将不予电话通知),并删除网上报名信息。

  【3】所有志愿未录取的处理:对超出全区整体招生计划,无法分流到公办学校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导其就读附近的民办学校。

  【4】新生注册安排:录取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栏或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学校将不予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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