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家对于2019年学位申请想必是很关注了,目前大鹏新区已经公布部分政策。下面,黑喵为大家介绍大鹏2019入学的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分流办法。
2019年2月25日,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印发《大鹏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2019)》。
其中,具体介绍了大鹏2019年学位申请中的志愿填报、录取规则、分流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学位申请通过填报志愿的形式进行。
供家长填报的志愿有三个,第一志愿为居住地段内的学校,为固定志愿,家长无需选择;
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此外,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安排作出选择并填报。
2、学位录取办法
资格审核合格后,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录满为止。
具体录取顺序是:
(1)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申请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依此类推。
(2)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则按本地户籍优先的顺序录取,具体录取顺序是:
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
(4)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已居住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累计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
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
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学校按照上述录取顺序拟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录取。
3、生源分流办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
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安排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安排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有学位的相对较近的、有学位的学校安排学位;
家长填报不服从安排的,由家长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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