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公布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18类证明。其中,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居民身份证明。
2015年8月22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公安机关不再开具的18类证明。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不要再白跑了!居民身份证丢了,要办理临时身份证才能不耽误乘机、取款、考试;办理银行贷款,要提供房产情况证明、偿还能力证明……那么问题来了:这些重要的证明材料,哪些是公安机关办不了的?又该找哪个部门办理呢?并通过九张图片的形式公布了相关内容。
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需要乘机、取款、报名、考试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居民身份证明。
解释: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2个工作日即可领取)。公安机关在办理补办身份证上没有附加条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