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税加工货物报关程序
★合同备案
指加工贸易企业持合法的加工贸易合同,到主管海关备案,申请保税并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其他准予备案凭证的行为。
(1)海关受理合同备案: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在接受加工贸易企业合同备案后,批准合同约定的进口料件保税,并把合同内容转化为登记手册内容或作必要的登记,然后核发登记手册。
(2)备案要求: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加工贸易合同所涉及的料件是否受国家贸易管制,如果是受管制的,是否已经获得了许可,也就是说是否有许可证件等。
(3)同意备案:符合备案要求的合同,海关将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备案,并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不能备案的合同,海关将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加工贸易外发加工
★深加工结转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个海关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的经营活动。
★受灾保税加工货物
加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海关认可的正当理由造成的损毁、灭失、或短少,使得产品无法复出口的保税进口料件或加工产品
★报核的含义
是加工贸易企业在加工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按照规定处理完剩余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该企业主管海关申请核销 要求结案的行为。
★正常报核和合同终止报核的时间
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
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
★电子账册管理的概念
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数据交换平台或者其他计算机网络方式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海关保税加工监管方式。
★申请建立电子账册的程序
第一个步骤: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的联网监管申请和审批
第二个步骤:加工贸易业务的申请和审批
第三个步骤:建立商品归并关系和电子帐册
★便捷通关电子账册备案
企业通过网络向海关办理“便捷通关电子帐册”备案手续,备案内容包括:
①企业基本情况表
②料件、成品部分
③单耗关系:包括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耗损率等
※其他部分(例如说成品和单耗关系)可以同时备案也可以分阶段申请备案,但是料件的备案必须在相关料件进口前备案。成品和单耗关系最迟在相关成品出口前备案。
※海关可根据企业的加工能力设定电子帐册最大周转金额;并可对部分高风险或需要重点监管的料件设定最大周转数量。
※进口料件的金额、数量加上电子帐册剩余料件的金额、数量不得超过最大周转金额和最大周转数量。
★报核期限
※对电子帐册实行滚动核销的方式,按时间段进行核销。180天为一个报核周期,180天后的30天内报核。特殊情况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核销处理
海关对书面数据进行核算,确定是否平衡。另外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盘库。
①报核数据与海关底帐数据及盘点数据相符的,海关通过正式审核。海关将本期的结余数作为下一期期初数。
②企业实际库存多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的,海关按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帐的当期结余数量。
③企业实际库存少于电子底帐核算结果且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按内销处理。
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部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电子化手册管理特点
1、以合同为单元进行管理。
2、可分段备案也可非分段备案
将电子手册的内容分为合同备案和通关备案。非分段备案,不需要进行合同备案,直接进行通关备案表头、表体数据的审批即可。
3、网络审批和备案
通过网络向商务主管部门和海关申请办理合同审批和合同备案、变更等手续。
4、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
纳入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管理,A类企业除外。
5、全额保税
6、全国口岸报关
无需调度手册,凭身份认证卡实现全国口岸的报关。
★出口加工区管理
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保税加工进出口货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的报关程序
应填写的是“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出口加工区海关报关。
要跟“保税区”的情况区分开。保税区根据不同的情况,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和“进出境备案清单”。
※跨关区进出境的时候,按“转关运输”中的直转转关方式办理转关。
※对于同一直属海关的关区内进出境的出口加工区货物,可以按直通式报关。
(1)境外货物运入出口加工区
采用直转的转关的方式办理转关的步骤。
(2)出口加工区货物运出境外
也是采用直转转关方式。
第四节 保税物流货物报关程序
★保税物流货物概述
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也称为保税仓储货物。
已经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尚未离境,经海关批准存放在海关专用监管场所或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带有保税物流货物的性质。
★保税仓库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的船舶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应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保税仓库货物进仓报关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免领进口许可证。
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入境时,经海关批准,可按转关运输程序办理报关手续,也可以直接在口岸办理异地传输报关手续。
★保税仓库货物出仓报进口
转为正式进口,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同一批货物,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结出仓报关手续。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①出仓用于加工贸易:加工贸易企业或其代理人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②出仓作为特定免税的货物:按特定减免税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③出仓进入国内市场的货物:按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④保税仓库内的寄售维修领配件申请以保修期内免税出仓的,由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填“无代价抵偿货物”,并确认免税出仓的维修件在保修期内切不得超过原设备进口之日起3年,维修件由外商免费提供。★出口监管仓库存放货物的范围和期限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
(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
(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5)出口配送型仓库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进仓报关
(1)出口货物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
(2)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
(3)根据不同情况,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报出口
提交报关必需单证和仓库经营企业填制的“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
★保税物流中心存放货物的范围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属于物流中心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报关
海关对园区和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园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应当向园区主管海关申报
(1)境外运入园区:填写“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境外运入园区的下列货物保税:
(2)园区运往境外
从园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不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保税区管理要点
具有出口加工、转口贸易、商品展示、仓储运输等多种功能。既有保税加工的功能,又有保税物流的功能。主要功能是保税物流。